后勤保障部职能  

后勤保障部作为学校后勤事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全面管理职能。  

1. 负责制定学校后勤保障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制定学校后勤保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并负责执行和落实;  

2. 负责后勤保障队伍相应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劳资管理及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3. 负责制定学校的房改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校园管理、水电与节能管理、后勤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制定学校校园日常维修计划并进行项目管理;  

5. 负责对后勤保障各单位的生产与运作状况进行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各单位的经费拨付及上缴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评;  

6. 负责后勤保障各单位的生产、运作和服务的质量、安全、环境卫生的监管;  

7. 负责制定学校对后勤保障设施的投资计划,强化学校后勤资产运营管理;  

8. 协助后勤校领导管理学校后勤保障基金;  

9. 代管劳动服务公司;  

10. 支持后勤党委开展工作;  

11. 负责完成学校指定的其他后勤保障事务。  

  

后勤党委职能  

后勤党委是后勤保障部的党的领导机关,全面负责党建、职工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  

1.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决议在后勤保障各单位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  

2. 领导后勤保障各单位党建工作,做好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3. 领导后勤保障各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 领导后勤保障各单位的群团工作;做好宣传、统战、安全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  

5. 支持处行政开展工作,做好后勤各科室及中心的干部考察、培养、选拔、推荐与考核工作。  

后勤党委书记主持后勤党务全面工作。后勤党委共7-9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其他党委委员6-8名。其他党委委员原则上从后勤保障处副处级以上(含副处)党员干部和党员职工代表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