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16〕39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地大发〔2014〕24号)之规定,经学校同意,现将三处经营性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1.1项目名称:经营性用房出租(201706)公开招租,项目编号: 201706号。
1.2招租人:后勤保障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对本次招租的所有房产拥有完全产权和相应土地使用权。经学校批准,本次招租的所有房屋可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
1.3本项目共含以下 3个独立门店,分列如下:
地段:劳服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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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号 |
房号 |
出租面积(㎡) |
原经营项目 |
限定经营业态 |
最低租金标准(元/月/㎡) |
最低年租金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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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5 |
40 |
(空) |
不允许经营快递、水果、烧烤、有油烟餐饮项目 |
200 |
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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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 |
30 |
(空) |
不允许经营快递、水果、烧烤、餐饮项目 |
80 |
28800 |
|
3 |
303 |
120 |
(空) |
不允许经营快递、水果、烧烤、餐饮项目 |
30 |
43200 |
本次招租项目是以单个门店为独立单元,分别进行公开招租,投标人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2.1投标人的要求:
2.1.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2 投标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经营业态。
2.3每个门店的最低租金标准是依据武汉华盛资产评估事务所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报价不设上限。
2.3.1每个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4 对于采用不正当、不合理方式的恶意竞租者,将取消竞租资格。
2.5投标人中标后,在可领取房屋钥匙的情况下,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假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6投标人中标后,将获得从2017年1月1日(空置门面从中标之日起算)至2017年12月31日的房屋租赁资格。在合同期满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四年。
2.7投标人中标后,在第一个合同期内的经营项目必须是投标书中所选择的经营项目,不允许随意变更,如擅自变更经营项目将取消租赁资格。
2.8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本人亲自经营或管理,不允许转租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租赁资格。
2.9假如中标人非原承租人,原承租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门店交还学校。
2.10中标价格单纯为2017年房屋租金价格,物业费和用户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续签合同时,房屋租金价格将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给出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调整。
2.11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3000元中标履约保证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中标履约保证金将冲抵首年租金;如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中标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3.1报名
3.1.1报名时间:2017年5月 11日至2017年5月17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接受报名;节假日及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3.1.2报名地点:后勤保障处运行管理科(后勤保障处304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7884438 67884827
技术负责人:席老师 联系电话:67880791
3.1.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如投标人不能亲自前来报名,请按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填写授权委托书。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及其他资质证明。
与招标有关的信息我们会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后勤保障处网站通知,网址为http://hqbzc.cug.edu.cn/,请投标人关注。
3.2递交投标书
3.2.1递交投标书地点:后勤保障处运行管理科(后勤保障处304室)
3.2.2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下午3时。
4.1开标地点:接待中心三号会议室
4.2开标时间:2017年5月 23日上午 9: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