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教职工住房权益,提升周转房使用效益与周转效率,结合校内及周边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和我校周转房运行实际,学校对南望山校区47栋家属楼周转房租金标准进行了重新评估,并对相关租金政策作了调整。该方案已经学校第2026-14次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租金标准
受住房租赁市场整体下行影响,为推动校内租金水平与外部市场行情相适配,学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南望山校区周转房租金价格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如下:
楼栋 | 原租金标准(元/㎡) | 新租金标准(元/㎡) |
1#-9#、11#-14#、22#-33#、51#-52#、18# | 26.5 | 26 |
36#-43# | 30 | 29 |
44#-50# | 33 | 32 |
博1#2#3# | 38 | 34 |
南区教师周转公寓2号楼 | 45 | 42 |
二、租金调整具体内容
本次以最新租金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对累计租住周转房6年以上人员实施租金优化下调,区分普通教职工、已购岱家山庄且不符合延退条件教职工两类群体差异化执行。
延退认定标准:所属单位为新校区入驻单位,且子女在南望山校区附属学校就读。
(一)普通教职工
1.累计租住≤6年:按最新租金标准的60%计收租金。
2.6年<累计租住≤9年:按最新租金标准的80%计收租金。
3.9年<累计租住≤12年:在最新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浮30%计收租金。
4.累计租住>12年:在最新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浮70%计收租金。
累计租住年限 | 现行租金标准倍数 | 调整后租金标准倍数 |
≤6年 | 0.6R | 0.6R(保持不变) |
6年<年限≤9年 | R | 0.8R |
9年<年限≤12年 | 1.5R | 1.3R |
>12年 | 2.0R | 1.7R |
注:以最新租金标准作为计算基数,标注为R(下同)
(二)已购岱家山庄且不符合延退条件教职工
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群体周转房租金在同租期普通教职工基础上适度提高。
1.累计租住≤6年:按照最新租金标准计。
2.6年<累计租住≤9年:在最新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浮10%计收租金。
3.9年<累计租住≤12年:在最新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浮60%计收租金。
4.累计租住>12年:在最新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浮100%计收租金。
累计租住年限 | 现行租金标准倍数 | 调整后租金标准倍数 |
≤6年 | R | R |
6年<年限≤9年 | 1.5R | 1.1R |
9年<年限≤12年 | 2.0R | 1.6R |
>12年 | 2.5R | 2R |
补充说明:累计租住6年及以上人员租赁南区教师周转公寓,租金调整参照执行。
三、租金查看方式
已租赁周转房教职工登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门户,进入“应用中心”,点击“房产管理2.0”,在房产管理系统首页“我的周转房”里即可查看当月房租和下月房租。

特此通知。
学校房产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