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结合近期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部人员管控,以“更严格、更严密、更严肃”的态度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提档升级,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精准掌握职工信息动态。各单位要精准摸排、动态掌握本单位人员去向,必须单独核实、精确掌握每个人的信息动态,不得瞒报、漏报,如有在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立即上报。员工即日起使用手机微信每日提交“健康日报告”。
2.全面核实商户、档口、合作单位、常来常往等人员信息。各单位进一步对相关人员的行程进行排查,主动统计各商户、档口、合作单位、常来常往人员的行程,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学校。对来访人员采取“谁提交,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校门管控制度。
3.进一步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的要求,原则上,自8月1日(含)至秋季开学,所有教职员工不得离开武汉。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汉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
4.做好外地返汉人员管理。目前正在武汉市以外出差、探亲、休假、旅游等教职员工,除有正常实习任务、已在外省市隔离或正在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外,要立即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尽快返汉返校。已返汉的根据相关要求在政府隔离点或学校隔离观察。其他省外人员返汉后要居家观察,如需要核酸检测或集中隔离的,根据学校要求无条件服从安排。
5.严格活动管控工作。自8月1日(含)至秋季开学,各单位暂停举办有武汉市以外人员参加的培训、论坛、参观、调研、学术交流等各种活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须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同意。教职工如确需参加此类活动,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举办本校师生参加的超过50人的聚集性活动,仍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021年第2号通告要求报备。
6.加强属地社区人员管理。要充分发动网格员、楼栋长的作用,采用多种渠道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及时发布中高风险地区排查通知。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引导,对不经常上网的居民住户,可采取楼栋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切实做好租户、家属和社区居民的离汉、返汉信息统计与管控工作。
7.加强学生出入管理。学生住宿服务中心要掌握在校学生人数、当日返校学生人数等信息,做好工作记录台账。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和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实习实践基地及时了解掌握、严格执行属地政府的各项防控规定和要求。在基地实习师生员工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自律,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日常防护工作。
8.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全体员工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一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按照学校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9.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工作。物资保障组做好暑假期间和开学防疫物资筹备,做到未雨绸缪。整理检查现有库存防疫物资,做好防霉变、防高温、防火险等工作。
10.做好疫苗接种宣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各单位要继续鼓励、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职工与家属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11.做好隔离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持续做好怡宾楼、北区学生宿舍集中隔离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与政府疾控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做好隔离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疫防护。
12.持续做好校园消杀工作。加强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菌和通风卫生工作,对食堂、图书馆、自习室、学生宿舍、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要定时、规范消杀,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防聚集等防控措施。
13.工作纪律要求。请各单位负责同志继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压牢各项管理职责,做到不松懈、不麻痹。对不作为、不统计、瞒报、漏报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将给予追责问责;对未经报备私自外出的人员将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处分。
后勤保障部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