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达到国家报废年限车辆办理流程
1. 车辆报废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学校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机动车登记、转移、报废申请表》(后勤保障处网站下载)。
2. 将相关材料及证件交由资产管理科查验。
(1)车辆报废单位需备齐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废报告一份;
②报废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③报废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2)报废车辆如存有违章记录的,请到辖区交通大队办理电子警察违章注销手续。
(3)申请车辆报废单位不得随意变动车辆外观、内饰和拆卸配件。
3. 将报废车辆停放于归口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并交回所有车钥匙,以备查验。
4. 查验无误后,资产管理科审核通过申请单位所填表格至财务处,以备销帐。
5. 完成车辆报废手续。
二、未达到国家报废年限的车辆办理流程
1. 车辆报废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学校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机动车登记、转移、报废申请表》(后勤保障处网站下载)。
2. 将相关材料及证件交由资产管理科查验。
(1)车辆使用单位需备齐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告一份;
②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③报废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如未获得登记证书的须由原车辆使用单位至武汉市公安局车管所办理登记证书补办手续)。
(2)车辆如存有违章记录的,使用单位需到相应交通大队办理电子警察违章注销手续。
(3)申请车辆报废单位不得随意变动车辆外观、内饰和拆卸配件。
3. 将车辆停放于归口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并交回所有车钥匙;
4. 资产管理处上网公示调剂,公示期满无单位申请调拨的,由资产管理部门按机动车二手交易程序对外过户转让;
5. 资产管理科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车辆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格;
6. 车辆办理过户转让期间,原车辆使用单位须安排该车驾驶人员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直至办结,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原单位承担。
注:我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号:44162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