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营性用房出租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人:吴华玉发表时间:2017-09-11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1639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地大发〔201424号)之规定,经学校同意,后勤保障处决定将我校合同到期的经营性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第一章 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经营性用房出租(四期)公开招租,项目编号:201714号。

1.2 招租人:后勤保障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对本次招租的所有房产拥有完全产权和相应土地使用权。经学校批准,本次招租的所有房屋可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

1.3 本项目共包含劳动服务大楼的3个独立门店,以及天地珠宝城大楼的23个珠宝柜台,按所楼栋分列如下:


1.3.1地段:劳动服务公司大楼——门店

分项号

房号

出租面积(㎡)

原经营项目

限定经营业态

最低租金标准(元/月/㎡)

最低年租金(元)


1

-105

50

不允许经营快递、水果、烧烤、有油烟餐饮项目

50

30000


2

105

40

不允许经营快递、水果、烧烤、有油烟餐饮项目

200

96000


3

202

30

不允许经营快递、水果、烧烤、有油烟餐饮项目

80

28800


 

 

1.3.2地段:天地珠宝城大楼——柜台

分项号

柜台号

出租面积(㎡)

原经营项目

限定经营业态

最低租金标准(元/月/㎡)

最低年租金(元)

4

106

11.58

珠宝首饰

200

27792

5

107

8.74

珠宝首饰

200

20976

6

110

11.58

珠宝首饰

200

27792

7

111

14.86

珠宝首饰

200

35664

8

112

14.86

珠宝首饰

200

35664

9

115

13.37

兆和

珠宝首饰

200

32088

10

121

9.58

鑫美

珠宝首饰

200

22992

11

122

9.58

玉霞阁

珠宝首饰

200

22992

12

123

14.24

珠宝首饰

200

34176

13

201

35.6

珠宝首饰

80

34176

14

201

35.6

珠宝首饰

80

34176

15

202

20.07

珠宝首饰

80

19267.2

16

203

10.99

惜玉坊

珠宝首饰

80

10550.4

17

204

16.08

圆缘

珠宝首饰

80

15436.8

18

205

13.08

鑫缘

珠宝首饰

80

12556.8

19

206

13.08

玖爱

珠宝首饰

80

12556.8

20

208

13.08

七彩宝贝

珠宝首饰

80

12556.8

21

210

15.57

玲雅

珠宝首饰

80

14947.2

22

211

5.64

灵玉

珠宝首饰

80

5414.4

23

212

14.18

珠宝首饰

80

13612.8

24

213

25.53

绿松石

珠宝首饰

80

24508.8

25

215

10.65

珠宝首饰

80

10224

26

307

39.69

和瑞华

珠宝首饰

30

14288.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次招租项目是以单个门店/柜台为独立单元,分别进行公开招租,投标人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2.1 投标人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

2.1.3必须具有所投标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2 投标人投标的经营项目必须与校园文化、校园环境相适宜,符合学校规定的经营业态。

2.2.1同一投标人只允许选择一个经营项目进行投标。

2.2.2为维护校园经营业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投标门店的投标人,只允许选择一个门店进行投标。

2.3 投标珠宝柜台的投标人,不限定投标柜台数量。

2.4 每个门店的最低租金标准是依据武汉华盛资产评估事务所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报价不设上限。

2.5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看,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2.6 投标人中标后,在可领取房屋钥匙的情况下,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假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 投标人中标后,将获得从中标之日起至20171231日的房屋租赁资格。在合同期满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可再续签四年。

2.8 投标人中标后,在第一个合同期内的经营项目必须是投标书中所选择的经营项目,不允许随意变更,如擅自变更经营项目将取消租赁资格。

2.9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本人亲自经营或管理,不允许转租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租赁资格。

2.10 中标价格单纯为2017年房屋租金价格,物业费和用户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续签合同时,房屋租金价格将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给出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调整。

2.11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3000元中标履约保证金。签订房屋/柜台租赁合同时,中标履约保证金将冲抵首年租金;如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中标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第三章 报名及递交投标书

3.1 报名

3.1.1报名时间:20179 11日至2017922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接受报名;节假日及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3.1.2报名地点:后勤保障处运行管理科(后勤保障处304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7884438 67884827

技术负责人:席老师 联系电话:67880791

3.1.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则附);

3)相关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及其他资质证明。

3.1.4信息发布媒体

与招标有关的信息我们会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后勤保障处网站通知,网址为http://hqbzc.cug.edu.cn/,请投标人关注。

3.2 递交投标书

3.2.1递交投标书地点:后勤保障处运行管理科

3.2.2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2017 9 22 日下午 5 时。


第四章

4.1 开标地点:迎宾楼三号会议室

4.2 开标时间:20179 26 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