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后勤保障处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4-12-16点击:

 

地大(汉)保障字〔20142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后勤保障处

关于印发《后勤保障处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后勤保障处下属各中心、各科室

经后勤保障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后勤保障处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后勤保障处党政联席会议题申请表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后勤保障处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学校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提高议事效率,有效实行决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是例行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集体议事、集体公决及布置工作。要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后勤保障处领导班子参谋、处内工作协调、党务信息研究、处务督查督办、综合事务管理、校内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的重要职能。

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的组成人员为处长,党委书记,副处长,分工会主席,处办公室主任,会议秘书由处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根据议事需要,可请相关中心、科室、部门负责人列席党政联席会。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由处长主持,会议时间、议题由党政联席会主持人确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每周周一上午8 30召开。

第五条  议题范围

1、传达贯彻学校重要指示和落实学校布置的具体工作。

2、讨论并审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废止。

3、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人员调整、机构调整、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等重大方案。

5、研究后勤保障处年度经费预算。

6、审定处里年度工作要点和年终总结。

7、听取并审议下属各单位工作报告及重要事项的报告。

8、讨论后勤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及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

9、讨论后勤分工会重要活动相关事宜。

10、商议处内重大办公设备的采购和总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经费支出的招标工作。

第六条  议事程序

1、党政联席会应按预定程序议事,如无特殊情况,应避免临时变动议题。

2、对于会议议题,由下属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申请议题,经分管处领导同意后,于每周五上午将书面报告材料送交处办公室,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单位申请议题,在每周五下午报告处长,处长确定下一周会议题后,由处办公室通知提出议题单位负责准备相关会议材料。

3、有关单位的与会人员只需在限时内对材料或方案作简要说明。会议应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特别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

4、主持人适时对会议讨论情况做出归纳。可以做出决定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必要时可进行表决。

第七条  决议发布及执行

1、会议形成的决议、文件由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由秘书草拟, 2日内整理完毕,交处办公室主任审核,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内部办公系统发布,供参会人员阅览。

2、会议决定事项应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各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任何个人不得改变集体决定,如果确需改变,应按程序提请下次会议复议。

3、会议决议的督办工作由处办公室负责。对党政联席会决议未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力的,由处办公室对相关单位签发《后勤保障处工作事项督办单》,相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八条  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应准时到会,确实不能到会的应事先请假。必要时,须将意见或建议告知主持人。

2、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提高会议效率,除经主持人同意临时处理紧急、特别重要的事务外,会议期间不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3、决策性会议做出决定后,与会者不得在任何场合发表与会议决议不一致的意见。

4、审议干部聘任、人事安排和奖惩等问题时,涉及与会人员或与会人员配偶、直系亲属时,该与会人员应回避。

5、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和信息披露制度。

第九条  本规则由后勤保障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党政联席会  议事  规则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后勤保障处              20141203日印发

                                                        共印20


附件:

后勤保障处党政联席会议题申请表

议题名称

 

申请事由

(情况说明)

(议决类议题说明需会议作出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报告类议题报告重点内容与关键事项,如有相关附件材料请提供电子版)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说明

 

 

 

 

 

 

 

 

 

汇报人

 

汇报时间

      分钟

建议列席单位

 

 

 

申请单位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

 

 

 

                                

分管处领导意见

 

 

                                        

 

 

 

注:若填写超过1页,用A4纸正反打印,一个议题对应填写一份表格,各单位如有其他汇报材料,请随申请表一并于办公会议召开前至少3天交至处办公室(电话:027-67883777E-MAILyangye@cug.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