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王仲文指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党员必须按时主动缴纳党费。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印发的有关文件及后勤保障处的专项工作会议要求,这次补缴党费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必须高度重视,自觉缴纳所欠交党费。中心全体党员一致表示将严格对照标准和要求将差额部分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补缴,并承诺会后积极开展自查。支部宣传委员戴义兰同志根据对2008年以来支部党员工资构成、党费实缴和应缴情况的前期统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
针对此次排查情况及以往党费缴纳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大家集思广益,形成决议:一是党支部今后做到专人负责收管党费;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记录;三是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中央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精神,明确党员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从而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
(水电与节能管理中心 崔宇)